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司法鉴定工作,提升鉴定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2月12日下午,市司法局召开全市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工作座谈会,主持工作的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建辉,市局法规教育科全体同志和全市13家司法鉴定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业务负责人共20多人参加座谈。
会上,郑副局长就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如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司法鉴定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进一步加强依法管理。市局要依照《决定》、司法部两个《办法》和省厅《关于委托设区市司法局协助办理司法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司[2006]172号)的要求,认真履行日常管理职能,加强对域内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各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内部管理的责任,加强对本机构和机构内鉴定人的严格管理。要落实责任,建立“三项制度”,即要建立业务统计上报制度。各鉴定机构每月要向市局上报业务统计数据,市局每季度要向省厅汇总上报业务统计数据,并以简报的形式对每季度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要建立重大、敏感鉴定事项报告制度。各鉴定机构对重大、敏感鉴定事项在正式受理前要上报市局,再由市局上报省厅;要建立重新鉴定备案报告制度。加强对重新鉴定执业过程的监督管理。二要进一步强化司法鉴定人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全市司法鉴定人员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严格依法执业,真正做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要结合业务工作,至少每周要组织一次全所司法鉴定人学习行业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切实维护司法鉴定秩序,充分发挥司法鉴定的保障和服务功能,推动我市司法鉴定事业健康发展。三要进一步规范执业活动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去年省物价局、省司法厅重新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要建立对鉴定案件和文书质量的评查制度,重点查处虚假鉴定和未参加鉴定而加盖鉴定人印章等违规行为。各司法鉴定机构要严格按照要求,抓紧对2008年尚未归档的鉴定案件进行归档,确保在2月底前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归档工作。市局适时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抽查。要坚决取缔受理点,发现一起建议省厅查处一起,共同维护我市司法鉴定秩序。对医疗过错鉴定、法院正在审理或者判决已经生效的鉴定等,机构负责人要增强风险意识,严格把关、审慎受理,进一步树立我市司法鉴定机构的权威和良好形象,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与会人员就筹备司法鉴定人协会、重新鉴定备案报告制度、维护司法鉴定秩序、加大司法鉴定的宣传力度等问题进行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