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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坚持从严要求 加强队伍建设
  发布: 2009-12-15 11:42  来源: 厅直机关党委  点击率: 419

  省司法厅始终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在队伍思想教育、日常管理、素质培养训练上坚持做到从严要求。

  一是在思想教育上严格要求。坚持不懈、形式多样地抓好队伍的正面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队伍、教育干部。要紧密联系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不断创新教育工作方式方法,丰富教育工作的载体,针对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好责任心不强、作风不扎实、执法不文明、工作不作为等问题。要求厅直属机关党委、各监所党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干部大会,由主要领导讲一次话,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教育。同时,建立“警省日”制度,加强各类专题教育,起到警示作用。

  二是在日常管理上严格要求。要求在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中,坚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切实强化日常管理,及时了解、全面掌握干部队伍的真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是在能力素质培养训练上严格要求。强调素质强警,要通过强化业务知识的灌输、业务技能的训练,促使干警成为本职工作岗位的行家里手。要通过压任务、压担子,提高实战技能。要通过完善培训制度,创新培训方式,增强培训实效,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在实践中经历磨炼,在工作中增长本领。强调厅级、处级领导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10学时,其他领导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0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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