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2日,省司法厅召开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督察情况汇报会,参加会议的有厅党委成员、两局党委成员及厅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各督察组就督察中发现的安全警戒设施管理、监管安全制度落实、重点人员排查等方面问题,向厅党委进行了详细汇报。
陈义兴厅长在听取情况汇报后指出,这次专项督察有四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各级党委均进行了深入广泛的宣传动员;二是自查认真,基层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监狱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要求,事先认真开展自查整改;三是督察深入,厅局领导带着任务,率队深入一线进行督察;四是立做立行,各单位能迅速整改督察出的问题。
陈义兴厅长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向上级详细汇报情况。这次厅局联合督察的情况要形成材料,向司法部,福建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作详细汇报。二是分类整理问题。各督察组要向所查单位书面反馈督察情况。对于能解决的监所设施、执法规范等方面问题,两局要负责督促基层单位按要求落实到位;由于客观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列入规划。三是重在落实整改。此次督察要突出整改,尤其是要解决武警上岗问题;协调监管与消防安全冲突问题,注意“二合一”、“三合一”及易燃品储存场所的防火措施;杜绝使用罪犯和劳教人员作为锅炉操作工;同步罪犯出收工与民警上下班时间;全面执行罪犯“零留监”规定;二道门内空旷区域较大的单位可增设一道防线,避免在上下班高峰期等易造成混乱的时段发生冲监、冲所及大规模骚乱事件;科学合理调配警力,三大现场警力应达到3%,确实存在困难的不得少于“双警”。
副厅长、监狱局局长李跃万,副厅长、劳教局局长李陵军分别对专项排查整治期间的监狱、劳教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