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义兴在各监狱、劳教所警务督察整改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排查整治活动能够取得初步成效,关键在于各监所思想认识切实到位,排查隐患切实深入,整改措施切实有效,成绩应当充分肯定,但发展还不够平衡,一些安全稳定隐患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要继续高度重视,把排查整治活动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通过开展‘回头看’、监所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严格执行隐患整改责任制等措施,做到整改内容、标准、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六落实’,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实现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