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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车祸险丧命 低保家庭险绝境  法律援助伸援手 吹响爱心集结号
  发布: 2010-05-25 15:48  来源: 厦门市翔安区法律援助中心  点击率: 85

少女车祸险丧命 低保家庭险绝境

法律援助伸援手 吹响爱心集结号

 

援助单位:厦门市翔安区法律援助中心

承 办 人:福建知圆律师事务所 陈贤政律师

【案情简介】           

2009623,厦门市翔安区法律援助中心迎来一名白发苍苍的老人。老人姓杨,是翔安区新店镇湖头社区居民的低保户。老人的孙女小梅于200925搭乘朋友张某的摩托车时发生交通事故,经过了4个半月的救治,至今仍然昏迷不醒。事主在最初垫付了36700元的医疗费之后,再也不愿支付分文,现在,老杨一家已经欠下医院十几万元的巨额医疗费了。区中心根据老杨提供的材料得知,小梅1991年出生,事故发生时不满十八周岁,而摩托车驾驶人张某仅比小梅大两岁,更糟糕的是,张某系酒后无证驾车尾随碰撞上同车道行驶的小型轿车,经交警认定,张某负本事故全部责任。

【承办过程和结果】

翔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申请后,当天受理并指派福建知圆律师事务所陈贤政律师承办本案。

陈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前往医院看望小梅,了解到老杨一家已经生活无着了,马上各方收集材料,准备向法院起诉。这时,小梅的病情发生了新状况,使得已经准备好的诉讼不得不推迟。小梅的身体出现了各种并发症,情况危急,老杨和老伴每天24小时守护着,就怕自己疏忽了对孙女的看护。庆幸的是,小梅顽强地战胜了困难,经过一番抢救后,终于睁开了双眼。

20091116,陈律师代理老杨一家,将张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受理后,区中心二次援助小梅进行了司法鉴定,经鉴定,小梅的伤残程度为一级伤残,植物人状态。陈律师依据鉴定结论,将原来的200105.17万诉求变更为1171263.77万。这时,张某涉嫌交通肇事刑事部分进入审判阶段,民事部分因被害人先行起诉,分开审理。20091225,翔安区人民法院认定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张某被收押服刑。201022,翔安区人民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小梅交通事故经济损失人民币1086757.17元。面对这个天大的赔偿数目,张某没有上诉,但是也没法履行。陈律师带着老杨再三找到张某家属协商,希望先支付三五万赔偿解决小梅目前亟需进行的脑积水清除术的医疗费,均遭到拒绝。

【结案之后】

201048,陈律师将本案提交区中心结案。拿着这份翔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援助案件中赔偿数额最大的判决书,工作人员拨通了老杨的电话进行回访。

从电话回访中,我中心得知:小梅一岁时父亲离世,母亲随即离家出走,至今音讯全无,小梅的爷爷奶奶将其抚养长大,祖孙三人相依为命。这个家庭的固定生活来源是165/月的低保救助,老两口平时捡破烂补贴家用。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小梅初中毕业后就出来打零工,眼看生活逐步好转,这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打碎了这个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所有向往。即便如此,这两位72岁的老人也从来没有放弃过他们唯一的希望。孙女受伤这一年多,他们没日没夜的守护着照顾着,小梅在医院呆了多少个晚上,他们就在医院病房冰凉的地板上睡了多少个晚上。现在他们一家三口还住在医院,已经欠下医院近19万元的医疗费,小梅也被迫停止用药了,每天只是输入维持生命的营养液。两位老人的基本生活也无法维持了,每天一人一个馒头配开水,剩下的口粮就靠去快餐店捡剩饭剩菜了。而这108万的判决对他们来说,无疑仅是一纸空文。

我区中心立即将此情况上报,区司法局立即与区法院、民政局、妇联、卫生局、工会、红十字会等部门联系,法援中心当天赶往医院为老杨一家送去2000元现金救助款。区司法局向区政府发了一份关于联合救助本案援助对象的请示,经过几个部门的共同努力,已经给老杨送去筹集到的近万元现金救助款和米、面、油等救济物资。此外,区委组织部还启动了困难党员救助机制(老杨系党员)。可喜的是,新店镇党委专门拨出5万元医疗救助金用于小梅的后续治疗,并且已经通过红十字会将该笔款项转交给了老杨。医院也承诺小梅的医疗救助金不会被用来偿还拖欠医疗费,目前已经确定五一之后就为小梅做脑积水清除术。

此外,承办律师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满的第一天,就帮老杨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后,我中心与法院共同前往被告人家里了解情况并做工作,争取执行赔偿款,被告人家属表示家庭经济困难,但是也愿意尽量赔偿。我中心还代理老杨向法院申请了2万元的强制执行司法救助金。目前,在我中心吹响的爱心集结号下,救助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区中心会继续跟进。

【点评与思考】

本案从法律上分析,系一起事实与法律关系都较为清楚明晰的普通交通肇事案件。但是从判决结果以及履行实效来看,法律正义无力改变现实困境,值得我们深思。

法律援助的宗旨在于帮助贫困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其形式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本案中我们从法律上帮助老杨一家维护了合法权益,并且取得了很好的结果,但是这个法律援助的结果对于老杨一家来说,显得不是那么有意义。无法履行的判决书,只是形式上的维权成功,老杨家的困境并没有因此而改变。法律援助完成之后,我们通过各种努力帮助老杨一家缓解了眼前的困难,那么下一个老杨呢?法律援助不是慈善机构,无法提供法律之外的援助,但是面对此类极度贫困又无法获得赔偿的受援人,法律援助该如何从根本上使其获得援助?不仅需要建立健全一套能够行之有效的覆盖到各职能部门的联动救助机制,更需要各部门工作者带着一颗扶弱之心坚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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