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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通过“把三关”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市场
  发布: 2010-07-09 15:00  来源: 厅法规处  点击率: 94

  一是严把入口关。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去年制定出台了《2009-2011年福建省司法鉴定机构合理布局意见》,对新设立司法鉴定机构从严审批,审慎发展。除了要求新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必须要在合理布局的范围内,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通过相关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和相关项目的能力验证。

  二是严把出口关。从去年以来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将不符合执业资格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坚决清理出去。并于6月下旬组成6个检查组对全省法医、物证和声像资料 “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的仪器设备配置、参加能力验证、相关项目鉴定人配备等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执业条件的,将由设区市司法局发文暂停执业进行整改,到今年年底仍不达标的,直接注销。同时,定期向社会公布司法鉴定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结果,并接受社会各界对司法鉴定机构的广泛监督。

  三是严把资质关。明确要求三大类鉴定机构都必须参加相关项目的能力验证,引导、鼓励鉴定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参加实验室或者检查机构认证认可,提升鉴定机构的资格资质,进一步确保鉴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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