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委〔2009〕42号
近年来,我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公务员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锐意进取,求真务实,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经研究决定,授予刘纪平等29名同志福建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追授侯国城同志福建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授予闽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15个单位福建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
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公务员要以受表彰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坚持“四求作为”、“四责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拓创新,大胆先行先试,不断加强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队伍建设,大力弘扬“三平精神”,奋发有为,扎实工作,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努力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福建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名单
2、福建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名单
2009年11月22日
附件1
福建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名单
(共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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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德潘 尤溪县司法局联合司法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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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福建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名单
(共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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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监狱直属六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