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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 2010-04-12 17:14  点击率: 167
省监狱管理局、厅劳教局纪委,各设区市司法局纪检组,各监狱劳教单位纪委、厅直机关党委、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基础,根据《中共福建省司法厅委员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和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会议的部署,厅纪委决定把4月份作为本年度全系统廉政教育月,现将教育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处级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教育。围绕学廉政知识、讲廉政党课、作廉政表率开展主题教育。通过集中学习、自学、邀请专家作辅导报告等方式,切实开展廉政知识学习,特别要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重要党纪条规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专题学习。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在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给本单位党员干部上一次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主题的廉政党课。要边学习、边对照、边整改,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与廉洁从政实践结合起来,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相统一,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作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表率。主题教育主要对象为处级党员干部,重点是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
(二)开展处级党员干部“读书思廉”征文活动。全系统每位处级党员干部都应在认真研读廉政书籍、文章的基础上,围绕个人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积极思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弘扬和建设司法行政廉政文化,抵制腐朽思想侵蚀,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氛围,撰写l篇读书思廉文章(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采取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身边典型案例、听取罪犯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范未然。
(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根据中纪委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结合实际,把廉政教育与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利用内部刊物、局域网等载体,通过发廉政短信、编廉政警句、组织家庭助廉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监所、进家庭、进协作企业、进会见中心,弓I导广大干警在参与中自觉增强廉洁意识。
二、组织方法
厅直机关党委、省监狱管理局纪委、厅劳教局纪委、各设区市司法局纪检组负责组织本系统本单位的廉政教育月活动。
三、几点要求
1.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高度重视廉政教育月活动,把它作为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重要任务精心部署和安排,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总结,确保廉政教育月的时间、人员和内容三落实。
2.具备警示教育功能的基层监狱单位,要热情做好接待驻地监狱劳教单位和地市司法局人员来接受警示教育工作,专门安排人员负责讲解、播放警示教育片,确保廉政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3.各单位要将本系统、本单位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的动态情况及时报厅纪委。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应及时将廉政教育台帐资料的整理归档备查。厅纪委将适时组织抽查。
 
 
 
 
            2010年3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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