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司〔2010〕135号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公司律师事务部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设立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律师事务部,请严格按照《福建省司法厅公司律师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开展公司律师工作。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