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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福建望重律师事务所的批复
发布: 2010-07-05 14:02 点击率: 260
闽司〔
2010
〕
194
号
福建
望重
律师事务所:
经审核,准予设立福建
望重
律师事务所。该所属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为吴涌盛,负责人为吴涌盛。受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监督管理。
二○一O年
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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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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