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省司法厅全面工作,兼管厅办公室。
协助厅长负责省司法厅日常工作,协助厅长分管厅办公室、基层工作处(含省“148”指挥中心)、律师管理处和效能办公室,联系省律师协会、省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助厅长负责监狱、省警官职业学院工作。
协助厅长分管厅计划财务装备处、法规教育处(司法考试办公室、司法鉴定管理处)、公证管理处、闽江公证处、电大函授站、干警接待站、物资供应站和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联系省公证协会。
协助厅长分管厅法制宣传处、省法律援助中心、厅直机关党委工作,联系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助厅长负责劳教工作。
协助厅长负责厅纪委、监察室、效能督查和审计工作。
协助厅长负责厅政治部、警务处、老干部工作处、省警官职业学院和关工委工作。